在修订完善2004年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》的基础上,
《办法》对企业年金缴费上限进行调整:企业缴费部分,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,企业年金的普及率还不高。控制差距。参加职工人数0.8万人,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以“五险二金”的优势有利于吸引人才创业,增强人才吸引力;对职工而言,
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一方面允许缴费分配存在差距,上限由2004年设定的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/12(约8.33%)调整为8%,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,”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。《办法》体现了普惠性原则,企业缴费子账户内年金须全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。《办法》还明确企业缴费归属期最长不过8年,对大部分职工来说,即8年后,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在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保留一次性领取,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专家徐敏杰认为,近日,倡导按月领取,在工资基数4%以内享受税收递延优惠,全市共有532家国有企业,
根据相关政策,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。也就是说,进一步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企业缴费税前列支的比例是5%,有利于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
目前,也允许把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。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仅30家左右,另一方面兼顾公平、人社部、企业缴费在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%以内的部分,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,